這部條例為信訪立下“規矩”
“推諉敷衍,信訪難?!薄啊派喜恍畔隆?,信訪工作更難?!毙旁L申訴案件涉及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,也是各級機關、單位的“老大難”。
近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了《信訪工作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人民網“強觀察”欄目采訪時表示,《條例》圍繞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體制機制、職責任務、處理程序、監督體系等對信訪工作各個環節立下“規矩”, 明確提出“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”等規定,表明信訪工作向規范化、制度化、法治化、陽光化,邁出了新的一步。
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
“《條例》對各級機關、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提出,要做到按照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、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、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、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?!眲⒖『1硎?,將這四種情況分門別類予以處理,旨在能夠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,維護正常信訪秩序。
針對個別群眾為解決其利益訴求,持續多年反復寫信上訪,甚至為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多次進京的情況,劉俊海認為,如果信訪事項涉及民商事、行政或刑事案件,我國已有成型的民事訴訟法、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,應當在司法軌道上依法化解爭議,并非信訪渠道。
“這里要強調的核心是,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的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?!眲⒖『1硎?,《條例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明確:各級機關、單位應當按照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要求,將涉及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,由有關政法部門依法處理。
劉俊海以商事糾紛案件為例來說明常規訴訟程序:當事人如對一審判決不服,可依法上訴至二審法院;若認為生效的二審判決仍確有錯誤,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;若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,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。此外,人民群眾如果對檢察機關、公安機關等法定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滿意,也可依法分別向有關的政法機關提出復議或申訴。
“信訪不應當成為一個筐,如果將非涉訴與涉訴事項都裝進去,筐子是背不動的?!眲⒖『_@樣形容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。
有效的監督是確保責任落實的必要條件
“有效的監督是確保責任落實的必要條件?!眹倚旁L局負責人就《條例》答記者問時這樣說。
“《條例》的出臺就是要壓實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,依法維護群眾權益、規范信訪秩序?!眲⒖『娬{,信訪工作本就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,千萬不要把信訪工作渠道給堵上。
在劉俊??磥?,《條例》包含了監督責任、監督機制、責任追究在內的監督體系,同時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作出了明確規定。
“《條例》規定了導致信訪事項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、拒絕或怠于登記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責任、拒絕或怠于受理信訪事項的責任、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信訪事項處理職責的責任以及其他責任。對違反責任的機關、單位及人員,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?!眲⒖『7Q,信訪考核將是領導干部考評的重要參考。同時,推諉敷衍拖延信訪辦理的,將會被嚴肅問責;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等情形導致信訪事項發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,也將被嚴肅處理。
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重復信訪
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數據顯示,2021年,全國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信訪895362件,其中重復信訪達272013件。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最高檢12309檢察服務熱線接聽的涉法涉訴類信訪事項90%屬于下級檢察機關和其他司法機關、政府部門等管轄。
劉俊海表示,長期以來,當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得不到實質性解決時,“信上不信下”的心理就會導致重復上訪、越級上訪。
4月8日,國家信訪局負責人就《條例》答記者問時強調,《條例》規定信訪人可以采用信息網絡、書信、電話、傳真、走訪等形式,向各級機關、單位反映情況,提出建議、意見或者投訴請求,并對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明確作出要求。
《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: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,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、辦理機關、單位的上級機關、單位又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,上級機關、單位不予受理。
此外,劉俊海提醒稱,信訪人除依照《條例》提出信訪事項外,還須遵循文明信訪原則,如信訪人滋事擾序、纏訪鬧訪情節嚴重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、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“信訪工作應當有溫度,讓信訪人具有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才是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重要標準?!皠⒖『Uf。